工傷保險辦理流程
一、工傷事故備案(事故發生3日內)
發生工傷請及時聯系環天管理工作人員,公司須在3天內向社保中心備案,后續事項將由專人聯系。請員工或員工家屬下載并查看《四川省工傷事故備案表》,將表中所需信息告知環天管理工作人員。
二、工傷認定(事故發生30日內)
(一)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填具《工傷認定申請表》。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以內申請,以單位作為申請人。超過30日,但不得超過1年,傷者本人及其親屬、工會可以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必須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將不予受理請知悉:
1.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系(勞動合同或勞動仲裁裁決書)的證明材料;
3.用人單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記證書(即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有關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查詢通知單。單位申報的附事故報告
4.授權委托書(申請人委托代理人代辦或以公司名義申請委托他人代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人受傷當日受傷當時帶日期地點水印的照片,考勤記錄或監控(其他能佐證申請人當日上班的證據)。
6.證人證言,及證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證人證言需證人簽字按手印,應提供第一和第二目擊證人兩份證人證言證人應客觀清晰陳述其所知的受傷經過及救治過程。
7.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以及出入院記錄和DR診斷報告,需提供所有治療過的醫院出入院報告或其他資料;
8.參保證明(若未參保也需要打印紙質查詢單)。
9.其他還需提供的必需資料。
(二)建筑項目額外補充
1.總包或分包公司申請需提供分包合同,分包或總包申請均需提供營業執照。
2.情況說明。(有模板提供)
(三)交通事故額外補充
上下班途中或因工作需要出車禍的:出具交警報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線路圖。因工作外出需提供佐證材料如會議通知等,公司蓋鮮章。
(四)以下情況另需準備材料:
1.職工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相關材料。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遭到暴力等因素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等權力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7.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以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8.傷者親屬提交申請或者傷者親屬代表傷者簽署申請表意見欄的需提交關系證明,如戶口本、結婚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9.盡量提供受傷時的現場影像資料,如照片或視頻。
溫馨提示:
工傷認定申請有效時限可扣除法定的時限中止時間,但自發生事故之日起到提交認定申請之日,除去中止時限后的總時長仍為一年。
三、勞動能力鑒定
(一)鑒定條件
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結果為工傷。
(二)鑒定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四份,貼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建議:填好一張申請表后再自行復印4份(A3紙復?。?,分別貼照片);
2.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病情證明復印件一份;
5.《眉山市職工勞動能力鑒定體檢表》貼照片一份;
6.鑒定費:300元。
四、工傷報銷
(一)工傷報銷須知:
1.工傷事故發生后應在3日內向眉山天府新區民生事務服務中心申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傷部位、就醫醫療機構;
2.參保人員工傷治療須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見附表一),病情需要需轉院治療的,須報眉山天府新區民生事務服務中心同意方可轉入上級工傷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如病情緊急的,可在3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3.用人單位必須在工傷事故發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申請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費用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報銷所需資料:
1.工傷醫療費用需提供的資料:
工傷職工發生的醫療費和舊傷復發費,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在醫療終結后一個月之內,由參保單位到參保地社保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報醫療費用。若不按規定時間內申報,其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申報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用人單位填報的《四川省工傷待遇申請表》;
2)工傷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門診治療的需提供: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門診病情診斷證明書、報銷聯發票原件、治療及檢查清單、復式處方、檢查報告單原件(以上資料必須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公章);
4)住院治療需提供:住院病人病情出院病情證明書原件、每日費用清單原件、報銷聯發票原件(以上資料需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公章);
5)建筑項目參保還需提供分包合同、參保證明及繳費證明等資料。
2.傷殘待遇申報需提供的資料:
1)用人單位填報的《眉山市工傷待遇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原件(四川省職工工傷殘程度鑒定表);
3)報銷勞動能力鑒定費的,需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費專用票據原件及相應檢查費發票原件;
4)報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需提供勞動關系解聘書(一份)及《5-10級工傷職工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協議書》(一式三份)原件。
3.工亡待遇申報需提供的資料:
1)由用人單位填報的《眉山市工傷待遇申請表》及《眉山市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定期撫恤金審批表》;
2)工傷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死亡證明原件、火化證明原件;
4)有供養親屬的還需提供:
(1)供養親屬的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對后退回);供養關系證明材料原件;供養親屬如系成年人的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對后退回);
(2)屬于養父母、養子女關系的,須報送養父母、養子女收養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對后退回);
(3)屬于孤寡或孤兒的,提供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孤寡或孤兒證明;
(4)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市人社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4.交通事故、意外傷害賠償需提供的資料:
屬于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在申報工傷待遇時除按上述規定提供有關資料的同時,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賠償清單或民事賠償判決書;屬于意外傷害的,增加報送第三方責任賠償有關資料。
5.輔助器具配置需提供的資料:
1.《眉山市工傷職工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申請表》;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
附件:
附表一:
眉山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名單 | |||
序號 | 醫療機構名稱 | 醫院 專長 | 備注 |
1 | 眉山市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康復機構 |
2 | 眉山市中醫醫院 | 中醫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康復機構 |
3 | 眉山腫瘤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 |
4 | 眉山心腦血管病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 |
5 | 眉山市康復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康復機構 |
6 | 眉山骨科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7 | 眉山仁德精誠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8 | 眉山蘊纓婦產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9 | 眉山東坡勝奧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0 | 仁壽縣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1 | 仁壽縣中醫醫院 | 中醫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康復機構 |
12 | 仁壽運長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3 | 仁壽中鑫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4 | 仁壽縣汪洋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5 | 仁壽陵州創傷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6 | 仁壽中西醫結合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7 | 仁壽廣濟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8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19 | 眉山市彭山區第二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0 | 眉山市彭山區中醫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1 | 彭山帥氏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2 | 洪雅縣人員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3 | 洪雅縣中醫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4 | 洪雅縣第二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5 | 洪雅骨科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6 | 青神縣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7 | 青神康達骨科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8 | 丹棱縣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29 | 丹棱松青骨傷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30 | 丹棱南苑中醫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31 | 四川現代醫院 | 斷指再植 | 定點醫療機構 |
32 | 四川康復輔具技術服務中心 | 輔助器具 配置 | 輔助器具配置 定點機構 |
33 | 四川恩德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輔助器具 配置 | 輔助器具配置 定點機構 |
34 | 德林義肢康復器材(成都)有 限公司 | 輔助器具 配置 | 輔助器具配置 定點機構 |
35 | 成都軍建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36 |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37 | 四川省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38 | 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 | 口腔 | 定點醫療機構 |
39 | 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 | 職業病治 療 | 定點醫療機構 |
40 | 中國人民解放軍成都軍區總醫 院(現改名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總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41 | 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 四川省總隊成都醫院 | 綜合醫院 | 定點醫療機構 |
42 | 四川省骨科醫院 | ??漆t院 | 定點醫療機構 |